两起离婚案件 诉前调解妥善处理 法官表示对待婚姻家庭案件有理性更要有温情
2023-10-12 08:23:52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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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首席记者 南开宇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槐底法庭借助心理咨询师在诉前妥善处理两起离婚纠纷案件。法官表示,法院在解决当今社会矛盾纠纷,尤其是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不仅要有理性的一面,更应展现柔性一面,体现司法温度。
故事一:离婚案件原告当庭撤诉
于先生与李女士二人均为教师,于先生虽原籍外地,但李女士觉得于先生性格和善、孝顺长辈,两人经自由恋爱后领证结婚,不久生育一子。十多年的相处加之生活琐事,两人经常因沟通不畅拌嘴吵架甚至升级为冷战,导致于先生一心想和妻子离婚,于是一纸诉状递交至裕华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经与双方约谈,马萌法官团队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彻底破裂,存在和好可能,尤其了解到双方之子因家庭矛盾已产生人际交往困难,这让法官更为这个家庭担忧,也为孩子的成长担忧。为挽救这个即将破碎的家庭,马萌决定邀请有着心理咨询师资质的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由心理咨询师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
调解员在与双方的交谈中敏锐的找到问题和症结,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夫妻双方角色分配等角度进行了客观分析,并辅之以专业心理疏导,逐渐纾解了双方当事人心中长期郁结的负面情绪,增进了相互的理解。另一方面,法官又为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相关法律常识。经过调解,于先生主动撤回诉状。
故事二:签订调解协议平和分手
面对矛盾冲突激烈的离婚案件,在马萌法官与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选择平和离婚。
杨女士与林先生系再婚夫妻,婚后育有一女,杨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双方分处两地,女方现居住江苏,因夫妻分居加之共同生活中产生的互不信任等因素,夫妻矛盾逐渐激化。
鉴于双方矛盾较大,法官和调解员与二人进行了单独交流。对男方,以耐心倾听的方式,缓和对立情绪,告知其离婚后的责任和义务。对女方,以拉家常的方式,将心理疏导融入其中,缓解因家庭矛盾而出现的焦虑、烦闷等消极情绪。通过法官的释法说理,调解员的心理疏导,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也慢慢打开,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确定了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双方表示,会共同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