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不避让直行 事故瞬间发生 交警提醒:弯道行驶注意观察路况

2023-01-31 08:27:31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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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这一基本的安全通行原则是众多司机应该知晓和遵守的安全法则,但有的人却抱侥幸心理,为“抢一时之快”,转弯不让直行结果导致交通事故。

案例回顾

1月9日19时10分,裕华区豆某某驾驶红色小型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槐安路与雅清街口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裕华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民警通过勘查,结合事故现场视频分析发现,豆某某驾驶红色小车左转弯时,没有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转弯有着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八条第1款: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第五十二条第3款: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民警说安全

什么是转弯让直行?

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当然,“转弯让直行”并不意味着直行车辆在通过路口时不观察、不减速,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下,直行车辆不让转弯车辆也要负责任。

直行车辆遇到以下情况要让行:

1、灯头让灯尾

“灯头让灯尾”实际上指的是在十字路口时,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如果车辆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必须让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后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全责。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2、支线让干线

一般在大城市,道路都设有主干线和支线(联络线)。所以,支线(联络线)上的车辆须给主干线上的车辆让行,就算是支线车辆直行通过交汇路口,也要让行主干线的车辆,不然发生碰撞,责任计算到支线行驶的车辆上。

3、辅路让主路

这种情况也很多见,一般当主路车辆右转汇入辅路时,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万万不可抢行。若坚持抢行,一旦发生碰撞,辅路车辆可是负全责的。

4、闯入导流带的直行车全责

在城市主干路上,一些并入主干路的辅路入口,都会有转向并入的导流带,而在入口之前也会有相应的导流带,引导主路车辆避让前方入口车辆。如果此时有车辆直行闯入导流带,与正在转向进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事故,那么,闯入导流带的车辆,是要负全责的。

5、有“让”行标志

路口设置了“让”行的标志牌,车辆就需要给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让行。

石家庄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路口转弯时可要注意,只有当每一名驾驶员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各自守护自己道路上的行车规则,车辆在道路上才会多一份安全保障。 (记者 刘俊科

编辑:刘晓婷
责任编辑:尚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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