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被挡父子爆粗口 一言不合与路人打起来

2022-09-20 08:28:59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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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 刘琛敏)近日,新乐市某村的李某和父亲开车出门办事,等办完事返回时已至深夜。不巧的是,村口道路上停着一辆小轿车,他们的车无法通过。李某和父亲上前一看,车上没有留下车主的任何联系方式,恼怒的他们开始爆粗口。此时,酒后路过此处的刘某以为父子俩在骂他,就上前理论,最终打了起来。刘某寡不敌众,头部受轻伤。

接警后,新乐市公安局东王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因事发路段没有监控视频,也没有直接的目击证人,办案民警就在该村进行了摸排走访。经过对众多村民的走访和分析研判,民警锁定该村30岁的李某有重大嫌疑。

李某已经成家,在石家庄市区打工。办案民警多次传唤,李某总是以工作很忙等借口拖延进而潜逃,新乐警方对其展开了上网追逃。

为了尽可能地规劝李某投案,办案民警多次前往李某家中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广泛搜集相关线索。

9月14日,迫于压力和政策感召,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冲动之下闯了大祸,这个教训我一定记住,好好改过自新。”犯罪嫌疑人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新乐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办案民警借此案例提醒,冲动是魔鬼,打人更不该。遇到问题,应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来协商解决,不能不问事情缘由就打架斗殴,酿成苦果。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编辑:刘欢
责任编辑:尚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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