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22-06-30 08:27:44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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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霞

为切实激发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作用,实现惠民生促发展“双赢”,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健全工作机制,推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竞争性评审,对拟改小区进行量化评分,依据得分高低确定改造顺序;各地应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积极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整个片区统筹改造,创新改造模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供电、供暖、供水、排水等老旧管线以及群众意愿强烈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到应改尽改;优选改造项目,做好年度计划申报。各市、县要于当年6月底前做好下一年度国家改造计划申报准备工作;拓宽融资渠道,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积极构建政府、社会力量、居民资金共担机制,鼓励市、县培育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协作争取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施工统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求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事中事后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在施工现场公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使用材料、工艺做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回访和保修制度、质量问题投诉与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此外,还应完善长效机制,抓好改后小区管理。市、县要建立改后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以市场化方式引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等方式加强改后小区管理。结合改造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通知》还要求要制定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衡量标准;推行两级竞争性评审;细化项目生成流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生成流程示意图》,从小区居民提交改造申请到市级生成年度计划改造项目,逐个环节进行规范、明确。 

编辑:刘欢
责任编辑:尚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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