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写在第32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

2022-06-28 08:06:16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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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观看保护耕地资源宣传片。

石家庄城市馆大屏滚动播出土地日宣传视频。

在石家庄城市馆,“耕地小卫士”正在参与土地知识答题。

□本报记者 宋 钧 通讯员 薛 蕊 刘 昊

今年,我们迎来了一个极不平凡的全国土地日。至今,土地日走过了32个年头。今年土地日宣传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当前特殊社会形势之下,这个主题准确表达了我们对土地问题的深刻理解,也希望能以此唤起人们珍惜土地资源更为理性、更为自觉的行动。

立足自然禀赋差异保护耕地

做好新时代的耕地保护监督工作,需要分析研判、深刻认识我国耕地资源禀赋的差异性,不断探索创新能够适应不同区域的耕地保护差别化政策。这其中既要立足耕地资源禀赋的差异性,也要兼顾耕地资源利用条件配置的差异性,还要考虑耕地保护监督工作重点的差异性,以及耕地保护监督制度建设的差异性。

我国现有耕地从南到北、从低到高分布在49个自然区中。从地类分,有水田、水浇地、旱地,其中旱地占了半壁江山,只能发展雨养农业。从种植制度分,有热作区,有三熟区,有两熟区,也有一熟区。光热条件是影响耕地资源利用的主导因素。从地形看,有东北平原、华北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也有西北干旱、南方丘陵山区。做好耕地保护,必须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格局对耕地资源的支配性作用。

耕地资源的形成及其开发利用,不是撒把种子能长出庄稼就算数的,而是一个随着农业文明发展不断进步的系统工程。耕地资源禀赋的差异,与耕地资源利用系统的发展变化互相作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规定的“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在不同地方特别是南方北方、东部西部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我国三大平原农区的耕地资源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突出问题,东北平原黑土地退化,黄淮海平原地下水漏斗,长江中下游平原农田土壤污染,这些问题都已引起高度重视。西北地区耕地荒漠化、沙漠化,西南地区耕地石漠化,南方地区水田减少、坡耕地增加,都会对耕地资源的总体质量带来实质性损害。对此,区分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制定差异化的耕地保护监督政策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立足自然资源禀赋保护耕地,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尊重这些地域的差异性。从南方省份耕地保护监督实践来看,贵州如何妥善处置平坝区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广西如何处理粮糖关系,广东如何安排高质量发展转型、切实履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等,都需要实事求是、具体深入地去研判和解决。那些只关注数量,不关注布局、产能、生态的耕地保护“一刀切”政策,急需清理。

综上,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杜绝耕地边际化、治理耕地碎片化、提升耕地生态安全水平等一系列耕保举措,都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尊重地方实践探索,从而走出一条符合实际、更加完善、能够落地管用的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强化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法治力道

土地管理法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前,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列出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抓紧启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全面修订工作,以细化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各项制度安排,启动对土地管理配套规章的全面清理工作,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众所周知,新土地管理法在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做出多项重大突破,但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这可以说是我国土地管理立法的“初心”。

此次通过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这对遏制当前各种违规占用耕地乱象至关重要。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凸显。新土地管理法在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方面做出多项重大突破,如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围进行明确界定,明确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改革土地征收程序等。此次通过的实施条例草案进一步细化土地征收程序,设立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规范征收补偿,规定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这与草案明确保障农民合理宅基地需求,保障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等一起,使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更有操作性。

草案还细化土地督察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建立动态巡查等机制,并加大对破坏耕地、非法占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增加了对耕地“非粮化”的处罚规定。新的规定有利于强化耕地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以耕地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

守住耕地红线才能端牢饭碗

新冠疫情持续在全球范围扩散蔓延,全球粮食供应秩序面临严峻挑战。为此,粮农组织呼吁,全球各国团结一致,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粮食体系的可持续性和冲击抵御力。

作为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保障粮食安全,首先要保障耕地安全;而保障耕地安全,首先要保障永久基本农田安全。新《土地管理法》将基本农田冠以“永久”二字,更是强调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耕地红线是不可突破的底线,而永久基本农田就是这条底线的核心。

面对新冠疫情、旱涝灾害等冲击,我国很多地方粮食丰收来之不易,而耕地红线发挥了根本性的基础保障作用。尽管如此,耕保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粮食安全隐忧依然存在,我们依然不能有丝毫懈怠。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建设用地需求逐年增大,各种违规占用耕地的现象给粮食安全造成了潜在威胁。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对全力以赴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稳住粮食安全的根基,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令人欣慰的是,各地陆续探索出符合当地实际需求的耕地保护举措:“一村一片田”整治、“以奖代补”政策激励、立法保护黑土地、“剥离表土”再利用、“提质改造”建良田、保护耕地有补偿、推广“土地整治+”……可以说,坚守耕地红线,我们既有制度保障,又有实践基础。

守耕地,实仓廪,安天下。实践证明,守住耕地红线,才能端牢中国饭碗。这离不开各级政府切实负“总责”,也需要相关部门真正协同尽责,更离不开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尤其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有所担当、有所作为。 

编辑:刘欢
责任编辑:尚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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