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获多起择校诈骗案 邯郸多名家长上当受骗

2021-11-03 08:28:28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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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发布的可帮助“择校”的消息。

■姚女士向闫老师的中国工商银行卡转账记录。

□本报记者 杨伟广

连日来,邯郸市年过半百的姚女士天天愁容满面,因为帮助邻居家孩子择校去衡水某中学,至今不但没有办成,13万元钱也要不回来,落了个里外不是人。记者梳理发现,今年因择校引起纠纷和被骗的不在少数,许多家长不仅没能让孩子去成理想的学校,还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

微信群里找到“能人”运作择校

10月15日,姚女士向记者诉说,她退休后在家安度晚年,生活惬意。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家的孩子小程在邯郸市某中学上学,今年中考考出了543分的理想成绩,一心想到衡水去读高中。得知姚女士和衡水的教育机构有过联系,邻居于是拜托她帮忙运作。

姚女士表示,之前她在家长微信群里认识了衡水某教育集团的闫老师,经过协商,答应把小程运作到衡水十三中上高中,需要13万元费用,邻居对此表示同意。8月14日,姚女士分两次(6万元、7万元)共将13万元费用转账到闫老师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上,为防止意外,她还专门在转账附言上注明“衡十三程某”几个字。

本以为等着拿录取通知书就行了,可眼看开学日期临近,衡水闫老师那边却迟迟没有动静,再三催促,总是答复“就这两天了,再等等吧”。就这样从9月1日拖到了10月1日,看着别的同学都高高兴兴去了心仪的高中,小程在家坐不住了,只好在邯郸上了一所普通高中。

姚女士说,邻居实在等不下去了,她也感觉到希望渺茫。于是,她和闫老师沟通,如果10月3日再办不成,就退钱。可过了10月3日,录取通知书没有拿到,钱也没给退回来。闫老师给姚女士的解释是,他不认识衡水十三中的领导,而是托关系找的别人,那个人不退给他钱,因此他无钱可退。

本来姚女士和邻居之间关系挺融洽,如今因为上学这个事几乎翻脸了。邻居催着要13万元钱,姚女士就催促闫老师,结果对方只退给了1万元。没办法,姚女士只好自己从积蓄里拿出5万元先垫上,给了邻居。可邻居仍然不依不饶,追着姚女士要剩余的钱,甚至“跟踪”她,还发生了口角。姚女士说,自己年龄大了,经不起这个打击,吃不好睡不着,“苦不堪言,后悔死了”。

10月15日,记者拨通了闫老师的手机号,他表示自己把其中的12万元给了一姓赵的老师,由赵老师负责找关系把孩子办到衡水十三中。如今事情没有办成,赵老师也不退钱,甚至失联,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闫老师称,他去找过当地公安机关和法院,但都不给立案。10月20日,闫老师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已经和赵老师联系上,这两天就把钱退回来,等他拿到了钱就退给姚女士。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赵老师的手机号,一直无人接听。

11月1日,姚女士表示,又苦等了半个月,目前闫老师那边还是没有消息,剩下的12万元钱迟迟不予退还,打电话十次有八次不接。无奈之下,她已经在邯郸正式向警方报案。

许多人或机构自称能办“择校”

无独有偶,10月20日,记者接到一位家长求助,自己孩子中考成绩565分,衡水一个“能人”承诺拿20万元运作费,可以帮忙办到衡水中学,可至今没有结果,还让等消息,钱也没有退还。因为碍于面子和对办成还抱有一丝幻想,所以没有报警。

11月1日,记者无意间在某微信群里看到邯郸一“××教育陈老师”公开发布消息称,衡中、衡二、衡十三、武邑等衡水名校签约保进。记者随即加上微信后聊天得知,上周六(10月30日)他们在邯郸刚组织了一次摸底考试,成绩合格的初三学生现在即可带学籍过去,到衡水上“保送班”,费用5——10万元不等。

邯郸市一位初三学生家长表示,由于这几年衡水高中教育成绩突出,升学率较高,吸引了众多学生和家长的关注,学生家长纷纷想把孩子送到衡水去读书。家长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找门子托关系,有时候明明知道里面有风险,也要试一试。

那么,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和个人真的与衡水名校有“合作”吗?记者搜索发现,衡水中学、衡水十三中在内的多所衡水学校都多次公开声明,学校从未授权、委托或联合培训机构或个人,进行任何招生活动,提醒学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警方破获多起择校诈骗案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上一所好学校,很多家长不惜花重金“托关系”“走后门”。据公开报道,邯郸已经发生多起“择校”诈骗案件。

2021年8月份,邯郸市永年区的张某称自己有特殊“关系”,可以让孩子顺利上重点高中,但需要花钱,共收取了20多名家长的28万余元。但一直等到开学,家长们却没有收到入学通知书,此时张某继续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并伪造学校收款凭证,谎称等学校军训结束后统一入学。然而,直到学校正式开课,张某还没有给办成,也迟迟不给退钱,于是家长们便报了警。9月1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永年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磁县男子林某因网络贷款欠下高额债务,产生骗取钱财的邪念,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助他人入学,先后骗取50余名学生家长70余万元。9月11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归案。

今年8月初,邯郸市鸡泽县的鲍某、崔某、何某以能够帮助乡镇小升初、初升高学生正常到县城各初中、高中上学为由,收取200余名学生家长“学费”共计230余万元,后一直未能为学生正常办理入学,造成多名学生无法正常入学。9月23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崔某、何某、鲍某抓获归案,迫于压力,三人将涉案赃款中的140余万元返还部分学生家长。目前,该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家长望子成龙,想让孩子就读好学校的想法可以理解,但一定要按照正规程序报名择校,遇到疑问要到当地教育部门等相关机构咨询,切勿轻信他人“走后门”的不正当手段,以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另外,一旦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跨市择校将被禁止

今年6月份,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市要将各民办普通高中2021年在审批地以外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以内,并逐年递减。

同时,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设区市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市城市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以审批地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经协商可在审批地外招生。最迟从2024年开始,民办普通高中只允许在审批地招生。

另外,《通知》强调,严禁违规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之间借对方名义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帮扶”“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凡是违反招生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追究违法违纪责任。 

编辑:刘晓婷
责任编辑:尚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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